報稅的季節

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,所得稅申報時,發現有離婚夫妻都申報扶養子女新台幣8.2萬元免稅額時,將請離婚夫妻自行協議,由其中1人列報,否則僅能由有扶養事實的一方列報。 

時間過的好快喔,一轉眼又要報稅繳錢了。原本想要查詢一些報稅的資訊,發現今年在報稅上負擔減輕了一些,政府做了免稅額及扣除額的調整,原本以為今年可能要繳稅,沒想到一毛錢都不用繳,著實讓我高興一下,可是,這也代表我的所得不高啦~唉,平凡的小老百姓。  

我記得95年政府有推動“近貧補助專案”,由於負面聲音太大,今年可能不會實施了,好可惜,雖然有些補助對象可能搞錯了,可是這個補助方案,著實也有幫助到一些需要幫助的人,再加上有錢人收到這種單子只是笑笑,並不會真的去領這筆錢,政府應該想出解決方案,再次實施這個專案,幫助有需要的人才對。

從網路上看到最新的調整表,提供給大家參考一下:

2010年報稅 (98年度)個人綜合所得稅扣除額比較整理

扣除額比較 2008年(96) 2009年(97) 2010年(98)
1.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7.8萬/人 10萬/人 10.4萬/人
2.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7.7萬/人 10萬/人 10.4萬/人
3.免稅額 (<70歲) 7.7萬/人 7.7萬/人 8.2萬/人
4.免稅額(>70歲)   11.55萬/人 12.3萬/人
5.採標準扣除方式申報
5.1 標準扣除額 4.6萬/人 7.3萬/人 7.6萬/人
6.採列舉扣除方式申報
6.1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每戶2.5萬 每戶2.5萬 每戶2.5萬
6.2國民年金費用扣除額 新增 含勞保(保險每人上限2.4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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